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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茂名市2026年度教师继续教育专业科目网络培训的通知 2026-10-16 15:35:41|来源:|作者: 点击量:

各区、县级市教育局,茂名滨海新区科教文旅局,局直属各中小 学校、幼儿园(含民办):

根据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 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》《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 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》等文件精 神,为进一步深化我市中小学教师培训制度改革,探索远程培训 新模式,促进教师终身学习,经研究,决定开展茂名市2026年 度教师继续教育专业科目网络培训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培训对象

2026年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未达42学时的教师(含中职、幼 儿园)。

二、培训时间

2026年10月—12月。

三、施教机构

广东第二师范学院、中央电化教育馆培训中心、北京尚睿通 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中国教师研修网)、国家教育行政学院、 广州开放大学。

四、培训课程

课程为普通网络研修课程。课程年度总学时大于或等于42 学时,学时可按专题拆分。我市中小学教师可选择以上机构及对 应课程修满42学时,均可认定为完成2026年专业科目培训任务。

五、培训考核

为提高培训质量,确保培训效果,施教机构将对学员进行考核。考核合格的学员,由施教机构在广东省教师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平台(https: //jsglpt. gds. edu. cn/login. jsp)登记专业科目学时。

六、培训经费

每学时不超过3.6元。具体标准由各地各校与施教机构协商, 所需费用从学校校本培训经费中列支。

七、工作要求

(一)继续教育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、职务(职称)评聘和考核依据,并列入学校考评指标体系,请各单位务必重视, 根据本校实际自行选择施教机构合作,组织未完成专业科目 2026年度42学时任务的教师参加培训。

(二)请各校定期汇总参训教师信息,及时将《茂名市 2026年度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专业科目远程培训学员信息采集表》(附件6)发送相应施教机构。

工作联系人:茂名市教师发展中心继续教育与培训部陈 老师;联系电话:2278075。

 

附件:

1.茂名市2026年度教师继续教育专业科目远程培 训实施方案(广东第二师范学院)

2.茂名市2026年度教师继续教育专业科目远程培 训项目实施方案(中央电化教育馆培训中心)

3.茂名市2026年度教师继续教育专业科目远程培 训实施方案(中国教师研修网)

4.茂名市2026年度教师继续教育专业科目远程培 训实施方案(国家教育行政学院)

5.茂名市2026年度教师继续教育专业科目远程培 训实施方案(广州开放大学)

6.茂名市2026年度教师继续教育专业科目远程培 训学员信息采集表

 

 

 

 

 

茂名市教育局

2026年10月16日

关于开展茂名市2026年度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专业科目远程培训的通知.pdf